为保障工人文化宫管理秩序,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工人文化宫安全稳定,经研究,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保安人员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负责瑞昌市工人文化宫区域的日常值班、治安巡逻、水电排查、防火防盗;
2.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、查验与管理;
3.做好监控设备、消防设施等安保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;
4.负责处理安全突发事件;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。
三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,品行端正;爱岗敬业,服从组织安排;
2.身心健康,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;
3.男性,年龄45—55周岁,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8周岁;
4.熟悉保安工作内容,责任心强,工作服务意识强,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理能力,持有保安证者优先;
5.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1.受过刑事处罚、行政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、开除军籍的;
2.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;
3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4.本人或者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5.有家族精神病史的;
6.其他不适合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政审、体检及公示、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。
(一)发布公告
本公告在瑞昌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方式
1.现场报名。报名时间:2026年7月20日—7月24日,上午:9:00-12:00、下午:14:30-18:00。
2.报名地点:瑞昌市总工会办公室(瑞昌市黄金北路122号)。咨询电话:胡 强,13755293600。
(三)资格审查
由报名人员持报名简历表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、无犯罪记录证明(均为原件),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,并接受资格审查。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,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。
(四)面试审核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,逾期未参与面试者,视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(五)录用公示
拟录用人员情况,将在瑞昌市总工会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(六)签订劳动合同
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。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,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期满视日常表现确定是否续签。
五、薪资待遇
录用人员薪资待遇面议。休息、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同岗位人员执行。
本公告由瑞昌市总工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。